目前,城市基础设施固定资产建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国家预算内资金、国内、债券、利用外资、自筹资金、 其他(包括社会集资、个人资金、无偿捐赠)等。各种资金投入比例有所不同。进一步分析如下:
曾在计划经济时代作为最主要资金来源的国家预算内资金,如今在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中所占的比重已大大降低。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基础设施建设由主要靠政府投资开始向多元化转变,国家财政预算内对基础建设的投资份额逐年减少。尽管城市发行市政债券将崭露头角,但这部分资金中有一部分也只是对国债资金的分流,且能用于经营性项目的资金不会有太大增加。由此可见,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已无法满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需求,不能作为主要的资金来源。
国内成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第二大来源,但随着银行经营体制的转变,其运营的商业性越来越强,对的风险度和赢利性的要求必然日益提高。将投放于建设周期较长、资金规模较大、利润率相对较低的基础设施项目会给银行带来较大的经营风险。从经验来看,由银行来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这个问题各国都没有很好地解决。
债券发行可以满足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资金规模、资金期限以及资金成本上的要求,充分体现效率的原则。尽管我国城建资金短缺严重,但社会闲散资金却相当充足,扩大城建债券的融资力度具有将闲散资金转化为投资的作用,是吸引民间资本的重要手段。企业应充分利用现行企业债券的相关 政策,以新修订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为契机,加大债券发行规模。
目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自筹资金主要是土地批租收益,它曾经是城市自筹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但随着可开发土地的减少,土地开发成本不断上升,且由于批租过程中的暗箱操作,使土地批租净收益不断减少甚至为负值。除此之外,城市自筹资金还包括城市建设维护费、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出租车牌照有偿使用费、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等,但这些资金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要的巨大投资相比则是杯水车薪。因此,城市自筹资金部分在未来不会成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
合理利用外资来弥补国内建设资金缺口不失为明智之举。近年来,我国通过利用国外政府和金融机构、与国外企业合资合作、外商直接投资等各种方式已在供水、燃气、地铁、道桥、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项目中实际利用外资占全国同期利用外资规模的)10%。同时,利用外资结构也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20世纪80年代, 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外资投入主要来自国外信贷资金,外资总额的95%以上为国外,进入90年代后除继续利用国外外,我国开始大量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尝试采用BOT融资方式。
近两年来,放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限制,吸引民营资本参与的呼声越来越高。我们认为,就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来说,民营资本有很大的开发空间,必将成为我国最主要的融资来源之一。 首先,从投入的规模来看,民营企业投资到城市基础设施中来具有充足的民间资本基础。 其次,从投入的盈利性来看,民间资本投入城市公用事业蕴含着无限商机。城市基础设施属于准公共物品部分,与纯公共物品不同的是,其所提供的利益一部分是可以通过市场交换获得价值补偿的,而这种价值补偿正对应着民营资本盈利的要求。城市基础设施虽然利润率不高,但产品需求和投资回报相对稳定,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小,且市场广阔,是投资者较为理想的选择。除此之外,政府为了鼓励对城市基础设施尤其是对准经营性项目的投资IM体育综合,往往会提供一些相应的优惠政策,如建立补偿金、实施特许经营权补偿、减免税收、提供沿线土地综合开发权等,这无疑会成为民营资本的又一收入来源。 再次,从市场准入来看,投资环境的日趋完善为民营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条件。建设部颁布《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提出了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市场化改革的三方面的目标,其中就包括通过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多元化的产权结构,有效地增加城市建设的资金投入等。另外,对民营资本准入的领域也在逐步放宽,已不再仅限于如垃圾处理等有限的投资领域。一些城市如北京市已出台政策,规定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不再由政府独家建设和经营,允许吸收民间资本和外资资本,实行特许经营制度。 民营资本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方式可以很灵活,如采取联合、联营、集资、入股等方式进入,通过实行特许经营、盘活存量资产、资本置换方式等方式进入。
总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资金短缺问题,限制了城市化整体水平的提高。放宽对民营资本及外资的投资限制,扩大基础设施的投融资渠道IM体育下载,不仅能极大地缓解财政的压力,并且对于提高基础设施的运营效率及服务质量都有很好的效果,必将成为城市化进程中的重要推动力量
由于基础设施项目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它的投资结果和投资效率表现出的特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社会效益先于经济效益,即我国公共物品和服务必须由政府提供,但是公品的生产可以由私人来完成,然后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最终由政府来提供。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过程亦是如此。由政府投资时更加注重的是项目的社会效益,因此包含基础设施项目的大多数政府投资项目它的出发点不是为了获取经济效益,而是为了达到一定的社会效果。经济效益必须服从社会效益。二是直接效益大于间接效益,且效益大多不可计量,即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为整个社会带来的效益和所做的贡献要远远超过它的经济价值,因此提高基础设施投资效率的目的不局限于经济意义,更重要的是这能够为人们带来生产和生活条件更高水平的改善。但是基础设施项目明显的外部效果导致它对社会的贡献程度大多难以量化。三是整体效益重于局部效益,即基础设施投资应考虑对国家或地域发展的影响,甚至要考虑其对国家和行业拥有战略性意义,因此对这类基础设施投资效率的评价就必须提升到全局角度来考虑。四是长期效益优于短期效益,即注重基础设施投资的长期效益,这主要是依据科学发展观所提倡的可持续发展思想,原因是由于基础设施的投入资金大,建设周期长,因此无论从前期规划、投资建设直到未来运营维护都要考虑到城市未来的发展空间,要与经济社会、自然环境、人类文明协调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