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体育·(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版/手机APP下载IM体育·(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版/手机APP下载

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立局机构概略IM体育app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4-09-05 21:04:05

  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主管全市(含洋浦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市政府(管委会)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工委)、市政府(管委会)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推进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改革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并监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二)指导和实施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全市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在权限范围内监管本市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安居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三)拟订全市城市建设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并指导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四)拟订全市燃气建设发展规划并指导执行,指导监督城乡燃气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全市燃气企业行业管理工作。(五)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全市乡村民宿备案。(六)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管理IM体育注册,建立和完善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和防范房地产风险,确保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拟订全市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及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调控政策并监督执行。(七)拟订全市建筑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八)监督实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及相关经济、技术政策;指导监督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实施,推进城镇减排。(九)指导监督国家和本省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和定额在本地区的执行情况。(十)指导监督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的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拟订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及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十一)负责全市城乡建设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才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队伍建设。(十二)组织实施人民防空通信和警报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全市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十三)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消防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十四)负责划转行政审批事项外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审批及前后置手续或环节工作。(十五)承办市委(工委)、市政府(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十六)有关职责分工。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城市轨道建设空间规划。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负责指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局机关文电处理、会务、信息综合、机要保密、督查督办、建议提案办理和应急、安全、信访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和纪检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党建和纪检工作;负责群团组织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固定资产、公务车辆的管理,统筹局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新闻宣传、信息采编和舆情应对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在全市的执行情况;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本系统普法工作;承担行政应诉相关工作。(二)建筑监管科。拟订全市建筑业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执行招标投标、承包发包、施工许可等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的规章制度;负责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与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监督执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标准;监督建筑工程抗震设计规范;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监管及建筑节能监管;组织推进绿色建筑、绿色建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装配式建筑发展;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含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并监督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技术资质管理和批后核查、工程造价管理;负责审核权限范围内建筑业企业资质发证;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批和事中、事后核查;负责监督全市人民防空通信和警报设施的建设与维护管理;负责全市公用防空工程的建设和维护管理;负责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及规划审批,核发《审批意见书》;负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宣传;

  (三)房地产监管科(房地产风险防控办公室)。负责全市房地产业行业管理,执行省、市房地产调控政策措施,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执行省、市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及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负责对在全市开展业务的房产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备案及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新建商品房及二手房买卖合同交易备案;负责对全市的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城镇房屋租赁备案工作;负责房地产信访举报的受理、调查及处理;负责对全市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实地走访调研;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化解)房地产风险工作;负责全市的白蚁防治合同备案管理。(四)住房保障管理科。贯彻执行党中央有关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起草制订全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实施细则;组织和指导全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制度改革;负责对市政府(管委会)委托管理的保障性住房改建和经营管理;负责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计划审查、项目批复和开发建设;负责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资金的监管;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五)城乡建设科(燃气监管科)。拟订全市城乡建设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及村镇燃气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城市及乡村燃气设施建设标准;负责全市燃气规划编制、燃气企业资质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地下综合管廊、城市轨道交通、海绵城市建设;负责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导全市乡村民宿备案工作。(六)消防审查验收科。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消防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对建设工程项目消防设计进行审查;建立健全消防设计审查档案;依法调查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设计中违反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行为,并配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负责消防工程施工承包单位的资质审核;负责实施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建立健全消防验收档案。

  (七)住房资金监管科(专项维修资金监管科)。贯彻执行国家、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商品房预售资金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和实施办法;负责监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负责对我局代管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进行审核;负责监督全市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的入账、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监管金融机构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管理;协调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房地产项目开发贷资金使用的监管。

  第五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编制1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含总工程师1名)。

  第六条不再核定机关工勤编制数,现有机关工勤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按退一减一逐步消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本规定由市委(工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IM体育app。

  第八条本规定自2022年3月29日起施行,2021年5月17日儋州市委办公室、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同时废止。

  (三)办公电话(局办公室)、(洋浦办公电话)、(收发室)、0898-23312169(局城乡建设科)、0898-23327553(局建筑监管科、消防审查验收科)、(局资金监管 )、0898-23319685(局住房保障管理科)、0898-23322909(局房地产监管科)、0898-23322564(局财务室)

HTML地图 XML地图 txt地图